微生物的 分类单元及其等级
界Kingdom
门Phylum——亚门
纲Class——亚纲
目Order——亚目
科Family——亚科
属Genus
种Species
分类单元的命名
⑴ 属名。用一个单数主格名词或当作名词用的形容词来表示,可以是阳性、阴性或中性,首字母要大写。
⑵ 种名。和其他生物一样,细菌的种名也用双名法(binomial nomenclature)命名,即种的学名由属名和种名加词两部分组合而成。
⑶ 亚种名。亚种名为三元式组合,即由属名、种名加词和亚种名加词构成。
细菌的命名依据“国际细菌命名法规”的规定,学名用拉丁文,遵循 林奈的“双名法”, 这种国际命名法的一般规则如下:
① 每一种具有显著区分的微生物,称之为“种”。
② 每一个种给一个名字,其学名通常是用2个拉丁词组成。
③ 学名的第一个词是属名,属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。属名是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了的 其他文字所构成。它是一个名词,用以表示该属的主要特征。属名有时可用人名或地名来 表示,如Pasteurella pestis (鼠疫巴斯德氏菌)、志贺氏杆菌属。
属名在上下文重复出现的情况下,可以缩写表示,如Bacillus可用Bac.表示。
④ 学名的第二个词为种名。种名是拉丁语中的形容词,表示微生物的次要特征,如金黄色葡萄 球菌(Staphyloccocus aureus)中的“aureus”是形容词,意思是“金黄色的”。
⑤ 种名也有用人名或地名来表示的,如巴氏芽孢杆菌(Bacillus pasteurii)。种名首字母不大写。
学名在印刷时,要用斜体字表示,或者在正排字下面加一条横线表示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属以上的名称,如 门、纲、目、科等,其名称第一个字母要大写,是正体。
⑥ 通常在种名的后面还跟着命名这个种的人的姓以及命名时间。这是由于自然界中的种实在 太多了,大家都在命名,容易混淆误解,所以要在正式的拉丁名称之后附上命名人的姓名和 命名时间。如果对以前的命名有所改动,也有一定的规则,如枯草芽孢杆菌,最早(1838 年)由Ehrenberg描述,定名为“Vibrio subtilis(枯草弧菌)Ehrenberg,1838”。到了1872 年,Cohn认为弧状不是它的特征,提出转属,但保留其种名,更名为Bacillus subtilis(Ehrenberg) Cohn ,1872”。学名中用括号把最初定名人保留下来,括号外加上改名人的姓氏和改名时间, 借以表明这个种的命名演变过程。 综上所述,微生物学名的格式如下: 每一种细菌的拉丁文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两部分构成,属名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,其余均应小字。整个属名及种名在出版物中应排成斜体。 如:Escherichia coli (属名+种名) 1) 属名重复出现,可缩写如:E. coli (大肠杆菌);S. pullorum(鸡白痢沙门氏菌); 2) 只确定属名,未确定种名的某一株细菌,如Salmonella sp.; 3) 只确定属名,未确定种名的若干菌株,如Salmonella spp.; 4) 亚种用subsp. 或者ssp.(subspecies)表示Pasteurella multocida subsp. 5) 发表新名称时,应在新名称之后加上所属新分类等级的缩写词,如新目“ord.nov.”、新属“gen.nov.”、新种“sp.nov.”等。但若新名称是在国际系统细菌学杂志(IJSB)以外的其他杂志上发表的,还必须经过新名称的合格化发表,被认为合格后,在该杂志上定期公布,命名日期即从公布之日算起,否则不算合格发表,也不能取得国际上的承认。
在这里,有一点需要指出,种名后附加的人名,并非完全表示这个人是第一个发现和研究这种微生物的,而是指该人首先给它定名。 命名人的姓一律用正体。
学名=属名+种名+(最初定名人)+后来定名人+改名时间
主要部分 次要部分(一般可省略)
⑦ 有时,“种”还须区分成亚种,就要在学名后面附加拉丁词表示。 有时只讲某一属的菌,不讲 某一个具体的种,或没有种名时,可用属名后加sp.(表示单数)或spp.(表示复数)表示,如Bacillius. sp.泛指芽孢杆菌属中任何一个种;如果是Bacillius. spp.就表示该菌中的某几个种。经鉴定为新菌种时,应在给予它的新名称之后加上所属新分类等级的缩写词,如新属“gen.nov”、新种“sp.nov.”等。
几种不同的书写情况